2023年2月4日凌晨1时30分许,宁夏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固原分局执法二大队在G70线福银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AK***5拉运钢板的车辆疑似超限运输,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在辖线时许在固原北收费站出口蹲点查获该车。经询问,驾驶员称该涉事车辆是为固原某风电设配加工厂拉运钢板,执法二大队队长樊小龙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收货企业附近重点路段、高速出口及服务区进行稽查,在固原服务区、硝口收费站先后查处另外3辆拉运钢板的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车牌号分别为冀B1***K、冀B2***N、冀AP***4。
经调查,这4辆涉事车辆不仅车货总重均超过100吨,且几何尺寸均超过限定标准,也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属于违法超限运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分别给予冀AK***5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石家庄***运输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冀B1***K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罚款29530元、冀B2***N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罚款30000元、冀AP***4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石家庄***运输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大件运输车辆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可进入宁夏政务服务网或宁夏交通运输厅官网“网上办事”模块,按流程申请办理许可。同时,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将依据《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执行相应的惩戒措施。(固原分局韩银强黄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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